关于富德生命人寿重疾险产品新冠肺炎责任扩展的公告
时间:2022年04月14日 来源: 关注次数:188【字体:大 中 小】
尊敬的客户:
为支持全社会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我司针对《富德生命永宁团体重大疾病保险(B款)》等41款重大疾病保险产品,责任扩展有效期延长至2022年6月30日,具体如下:
一、责任扩展说明
在合同生效日后,若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且临床分型为重型或危重型的,适用重大疾病保险金责任。
二、责任扩展有效期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
三、特殊说明
在合同生效日前,被保险人已经确认感染或疑似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我司不承担新型冠状病毒扩展责任。
四、适用重疾险产品清单:
1、《富德生命永宁团体重大疾病保险(B款)》
2、《富德生命康逸重大疾病保险》
3、《富德生命i宝贝少儿重大疾病保险》
4、《富德生命小春芽少儿重大疾病保险》
5、《富德生命爱健康B款重大疾病保险》
6、《富德生命永宁团体重大疾病保险(D款)》
7、《富德生命粤港澳大湾区深圳专属一年期重大疾病保险》
8、《富德生命粤港澳大湾区深圳专属长期重大疾病保险》
9、《富德生命康健无忧重大疾病保险(尊享版)》
10、《富德生命倍享健康重大疾病保险》
11、《富德生命康享人生重大疾病保险(成人版)》
12、《富德生命康享人生重大疾病保险(少儿版)》
13、《富德生命万年青重大疾病保险》
14、《富德生命乐健康重大疾病保险》
15、《富德生命童宝保少儿重大疾病保险》
16、《富德生命爱宝保少儿重大疾病保险》
17、《富德生命爱健康A款重大疾病保险》
18、《富德生命康健无忧重大疾病保险(经典版)》
19、《富德生命康健无忧重大疾病保险(感恩版)》
20、《富德生命粤港澳大湾区康健无忧重大疾病保险》
21、《富德生命康健无忧重大疾病保险(加强版)》
22、《富德生命康健无忧重大疾病保险(守护版)》
23、《富德生命尊享健康重大疾病保险》
24、《富德生命康佑人生重大疾病保险》
25、《富德生命万年青重大疾病保险(A款)》
26、《富德生命满天星重大疾病保险》
27、《富德生命惠宝保少儿重大疾病保险》
28、《富德生命康悦星重大疾病保险(感恩版)》
29、《富德生命康健至尊重大疾病保险(庆典版)》
30、《富德生命康健无忧重大疾病保险(庆典版)》
31、《富德生命康健至尊重大疾病保险(感恩版)》
32、《富德生命康享无忧重大疾病保险》
33、《富德生命尊享健康重大疾病保险(庆典版)》
34、《富德生命华富臻享重大疾病保险》
35、《富德生命万年青重大疾病保险(庆典版)》
36、《富德生命附加安心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D款)》
37、《富德生命康颐人生重大疾病保险》
38、《富德生命满天星重大疾病保险(A款)》
39、《富德生命满天星重大疾病保险(B款)》
40、《富德生命康顺人生重大疾病保险》
41、《富德生命康瑞人生重大疾病保险》
五、释义
1. 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是指2019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导致的肺炎,简称“新冠肺炎”(COVID-19),感染新型冠状病毒需由国家卫生行政机关指定的医院或者国家正式卫生检疫机构确诊。
2. 临床分型:根据国卫办医函〔2022〕71号《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若有更新,以新版为准)确定的临床分型,其中:
(1)重型
成人符合下列任何一条:
①出现气促,RR≥30次/分;
②静息状态下,吸空气时指氧饱和度≤93%;
③动脉血氧分压(PaO₂)/吸氧浓度(FiO₂)≤300 mmHg(1 mmHg=0.133 kPa)。
高海拔(海拔超过1000米)地区应根据以下公式对PaO₂/ FiO₂进行校正:PaO₂/ FiO₂×[760/大气压(mmHg)]。
④临床症状进行性加重,肺部影像学显示24-48小时内病灶明显进展>50%者。
儿童符合下列任何一条:
①持续高热超过3天;
②出现气促(<2月龄,RR≥60次/分;2~12月龄,RR≥50次/分;1~5岁,RR≥40次/分;>5岁,RR≥30次/分),除外发热和哭闹的影响;
③静息状态下,吸空气时指氧饱和度≤93%;
④辅助呼吸(鼻翼煽动、三凹征);
⑤出现嗜睡、惊厥;
⑥拒食或喂养困难,有脱水征。
(2)危重型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
①出现呼吸衰竭,且需要机械通气;
②出现休克;
③合并其他器官功能衰竭需ICU监护治疗。
注:1)若被保险人在责任扩展期内经医院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且临床分型为重型或危重型的,适用重大疾病保险金责任,该责任扩展不受保险合同等待期的限制。(按照重大疾病所属组别进行分组多次给付的产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按“急性肺损伤(ALI)或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ARDS)”或相近病种归类,理赔后该病种所属组别的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责任终止);
2)公告内容供参考,具体保险责任需结合保险合同确定;
3)过往公告与本次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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